三亚调整工伤保险伤残津贴标准 2017-02-15
记者从三亚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根据《关于调整工伤保险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生活护理费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三亚工伤保险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生活护理费进行调整。 据市
找到 伤残津贴 相关内容620条
记者从三亚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根据《关于调整工伤保险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生活护理费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三亚工伤保险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生活护理费进行调整。 据市
日前,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获悉,按照河南省相关政策要求,我市工伤保险待遇将再次提高,提高后的津贴和费用将于近期发放到位。 此次调整范围涉及2012年12月31日前开始享受伤残
记者从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淄博市对用人单位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对符合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分别
昨日,市财政局通过官网,发布了“重庆市调整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定期待遇”伤残津贴新标准,一级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241元。新的标准从2013年1月1日起计
7月25日,记者从江西省人社厅获悉,江西省2012年因工致残人员伤残津贴等定期待遇已做出调整,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职工,其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225元、二级215元、三级
近日,信州区全面展开2012年因工致残人员伤残津贴等定期待遇调整工作,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补助标准都将上调。 据悉,此次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对象为2011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伤残津贴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586号令)和市政府《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市政府第50号令),市人力社保局将调整工伤一至四级人员伤残津贴。 调整范围:2011年底前享受伤残津
记者昨日获悉,12月31日前,用人单位中享受伤残津贴德1至4级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工伤退休人员)伤残津贴的调整标准为:每人每月按255元、245元、235元、225元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