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工伤职工伤情复发或再次入院就医办事指南-工伤保险办理 2017-04-10
工伤职工因伤情复发或需再次入院就医的,由原治疗医疗机构提出意见,用人单位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报告书》(表七),报社保局批准后再次治疗。 点击下载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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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因伤情复发或需再次入院就医的,由原治疗医疗机构提出意见,用人单位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报告书》(表七),报社保局批准后再次治疗。 点击下载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报告书(
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到上级医院就医的,由原治疗机构提出意见,用人单位填写《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表五),报社保局批准。 点击下载 《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表五) 》
从市人社局获悉,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亡职工丧葬补助金、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工伤职工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为一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能力鉴定书出来后,由单位
6月6日,记者从沈阳市职工爱心慈善基金会了解到,由该基金会实施的“困难工伤职工康复行动”正式启动,该行动将免费为全市困难工伤职工配发并安装假肢、发放轮椅等辅助器材。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如存在残疾、影响生活自理和劳动功能的都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后,才能按照相应的标准享受待遇。因此,劳动能力鉴定是职工计发工伤待遇的重要依据。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