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证明材料是什么 2018-03-21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离休、退休提取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单位改制、撤销后未再就业的; (四)出境定居的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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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离休、退休提取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单位改制、撤销后未再就业的; (四)出境定居的或工作、
具体步骤如下: (一)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房屋买卖契税完税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其他有关材料到本单位或公积金中心领取并填写《淮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经单位初审后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
1、非贷款购买具有产权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等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2、建造、翻建以及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3
2.职工购买一处自住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为购房有效证明材料签发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金额(提取后职工帐户内应保留10元以上的余额)。 职工本人、配偶、同户直系亲属提取住房公积
许可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章 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 一、购建类: (一)个人书面申请(单位加注意见并盖章); (二)一年内凭有效购房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
一、提取范围 从2016年8月15日起,我市首次对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租赁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且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未作质押贷款,未给他人作质押担保的缴存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实行阶段
一、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职工携带身份证明,根据相应提取情形,持规定材料就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缴存职工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只需携带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