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至每月968元 从2015年5月1日起执行 2017-07-31
日前,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提高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九条关于“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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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提高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九条关于“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标准的
日前从宜昌市人社局获悉,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省地税局联合发出的通知,自今年3月1日起,全省下调失业保险费率,由原来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5%,职工个人失业保险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我市将从2015年5月1日起提高全市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调整后,市本级、汉滨区、旬阳县失业保险金标准从每人每月795元/月增加到945元/月;石泉、汉阴、宁陕、平利、紫阳、岚皋、
为落实市委十二届全会精神,按照市人社局2015年的工作部署,市失业保险管理局今年又出惠民新政策,决定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从2015年5月起,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500元,调整为
2015个4月23日《焦作日报》刊发消息: 我市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 本报讯(记者杜玲)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有效预防失业,保持稳定就业,从
河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下发的《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有效预防失业、稳定就业,经省政府同意,自2015年3月1日起,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
今年初,市人民政府出台根据《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珠府函[2015] 45 号)规定,明确从2015年5月1日起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1380 元
眉山市努力完善失业保险制度,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负担,促进就业稳定。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从2015年3月1日起,眉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