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起江苏所有职工全享生育保险待遇 2017-07-05
10月1日起全省将正式施行《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新规最大的亮点就是将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都纳入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包括在苏就业的外国人。也就是说,今后无论你在哪个单位工作,都可以享受相同的生育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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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完善昌吉州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提高参加生育保险职工生育医疗待遇,近日,昌吉州人社局印发了《关于完善昌回族自治州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政策的通知》(昌州人社发〔2015〕16号),对昌吉州部分生育保险
今日起,我市生育保险正式启动待遇支付程序。这意味着,今日起,已婚夫妇有意愿生育小孩的,可到参保的医疗保险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资格认定后,即可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孕前检查、产前检查、直到最后生
在校女大学生生育,最高可报销2000元。近日,一则南昌市大学生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消息引起一番激辩,支持者有,担忧者亦有。这是人性化的保障,还是变相鼓励在校生育?校园婚姻能否得到社会认可?在校生育能
《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放心保)规定》10月1日起施行 昨天,《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正式对外发布,将于10月1日起在全省正式施行。昨天下午,江苏省人社厅对此进行了解读,与1999年省政府颁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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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从市人社局获悉,该局公布了2014年淮南市人均生育医疗费用标准,生育保险参保人群受益面不断扩大,待遇得到大幅提升。 据了解,淮南市2014年人均生育医疗费用标准待遇得到大幅提升,其中顺产19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从今年7月1日开始,邹平县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其生育保险医疗待遇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提高后的新标准为:(一)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限额为450元;(二)妊娠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