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2018-02-16
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江苏省人社厅、江苏省财政厅日前发布通知,提高2017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找到 居民医疗 相关内容2174条
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江苏省人社厅、江苏省财政厅日前发布通知,提高2017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省人社厅表示,市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季度定期对参保人员信息进行比对,剔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间的重复参保人员,对重复参保人员将取消重复的政府补助。
江苏省财政厅日前下发通知,提高2017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并要求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迅速组织实施,加强资金筹集,确保9月30日前将资金落实到位。
人社厅近日印发《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明确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对医保患者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报服务,严禁虚开票据,套取医保基金。
扬州居民集中登记缴费期内完成参保手续并缴费到账的,于7月1日起至次年6月30日止按照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记者从自治区社保局今年的工作计划中了解到,2017年,新疆将深入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到2018年实行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明年济宁市将实行全市统一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全市统一的医保结算系统,实现医疗费用即时结算。
新农合大病保险、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统一为上一年度本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简称起付标准,以北京市统计局公开发布的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