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哪些待遇? 2017-07-25
(1)领取失业保险金。(2)如果患病或生育,到指定的医院就诊,可以按规定申请70%的医疗费补贴。(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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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取失业保险金。(2)如果患病或生育,到指定的医院就诊,可以按规定申请70%的医疗费补贴。(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
所谓失业,是指在劳动范围内,有就业能力并且有就业要求的人口没有就业机会的经济现象。失业保险则是指为保证失去工作的职工在失业期间获得一定的收入补偿而建立的社会
失业人员在重新就业以后,以及在其他不符合领取条件时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应当退还。办理失业保险金退款的手续是,退款人带《劳动手册》(未办理用工手续的还需带录用证明
首次做到了“工者有其保险”的《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元旦起正式实施。7类主动失业也可享受保险据介绍,新《条例》充分考虑了“劳动者是弱者”这一因素,这表现在浙江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
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人员失业后的一种主要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条例》对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失业人员必须同时具备
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第258号令发布了《失业保险条例》。新《失业保险条例》颁布前,1993年国务院颁布了《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以下简称《国有
答: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