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办事指南-公积金办理 2017-04-12
申请范围: 建造、翻建、大修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办理场所: 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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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范围: 建造、翻建、大修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办理场所: 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事项名称 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单位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事项编码
缴存职工家庭五年以上未发生住房消费类提取和办理公积金贷款,对宜昌市范围内拥有自主产权的自住住房进行基本装修时,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注意事项 1、职工家庭有
提取政策 职工对自住住房进行整套室内装修两年以内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所需资料 1、职工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或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销售不动产统一网络
事项名称装修自住住房提取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阳泉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管理办法》申请条件装修工程开工后需工作人员上门实地核查现场拍照办理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购房合同(付款收据)或房产证(
事项名称 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职工提出书面申请(可在中心网站下载),单位核实后加盖公章。 二、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 三、持本人有效收款银行(工行、农行、建行)储蓄存折或卡(信用卡除外)原件及复印件1
一、事项名称: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二、受理单位:市区营业部、各管理部、东城营业部三、办理依据: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十一条 :“ 住房公积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