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外来人员医保缴费年限认定和待遇 2017-03-21
为做好流动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91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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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实际缴费年限的计算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据实记载职工的缴费年限。其中,用人单位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梅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梅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梅市府〔2000〕23号)有关规定,经市
7月1日起,流动就业人员在广东省内医保转移,将互认缴费年限。对转保的参保人来说,若其在户籍所在地退休后,其所缴医保年限不够,只能回缴够10年的地区领取医保待遇。若深圳严格执行该政策,有
从2014年1月1日开始,实施了13年之久的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2001年17号令),将被新版条例所取代。新旧政策变革,不仅是缴费年限从10年延长到了15年这么简单。昨日,广州市人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明年首次参加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从10年变成15年,为此大批市民赶在12月31日前办理参保,连日来地税各征收服务大厅、银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草案)》(下称《条例》)昨起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官方网站上征求市民意见。与现行条例相比,该《条例》明确了参保对象应覆盖行政区域内的全体城乡居民以及非广州市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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