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沪籍职工离开上海后能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销户提取呢 2018-03-26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找到 公积金账户 相关内容262条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因为离职,那么原单位将您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封存。就是说你的公积金已经停缴。 2.若您在新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将住房公积金转到新单位的账户中。 3
一、同城转移 申请条件:转出、转入单位都在潍坊市内(包括县市区)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能重新开立个人账户,转移后沿用原来账户。转出单位给职工办理封存后才能转移。 办理地点: 1、潍坊市住房
一、所需表格 1、《太原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书》(简称《异地转移申请书》)(一式四联)。 2、《太原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清册》(简称《异地转移清册》)(一式四联)。(同时两人或者两人以
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不含在以下单位工作的外籍员工)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
一、所需资料 (一)单位经办人办理须提供: 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 2、《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电子清册》(5人以上需提供); 3、广州市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
一、申请条件 (一)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新录用或新调入职工,职工原已设立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需从原工作单位转移至新工作单位; (二)职工在本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需办理住
单位或职工个人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业务前,转出单位必须先为职工办理账户封存手续(即个人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后才可办理账户转移手续;外省市或广铁分中心转入的,转入单位须先为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