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劳动合同法》宣传培训进企业 2017-01-10
8月30日,歙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带领劳动保障监察股、仲裁办、鉴定办、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前往黄山振龙电源有限公司开展了《劳动合同法》宣传和培训活动,让《劳动合同法》的宣传真正进企业、入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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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歙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带领劳动保障监察股、仲裁办、鉴定办、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前往黄山振龙电源有限公司开展了《劳动合同法》宣传和培训活动,让《劳动合同法》的宣传真正进企业、入基
《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发展和稳定。近来,徽州区劳动保障局把《劳动合同法》宣传工作
2008年1月1日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后,在全国各界引起强烈反响,对于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
此次举办《劳动合同法》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劳动合同订立及内容的调整;劳动合同期限的设定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保守商业秘密、竞业限制及违约责任的调整;劳动合同解除的终止条件
为进一步推进《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以下简称“两法”)宣传学习活动,为2008年1月1日“两法”的正式施行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黄山区劳动保障部门及时制定联动宣传方案,并确定今年12
为认真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指导帮助用人单位规范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劳动合同管理行为,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市劳动保障局近日在屯溪
连日来,黄山市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劳动保障部和省劳动保障厅的统一部署,采取系列措施,扎实开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宣传月活动。一是组织全市联动宣传:分别于12月2日,参加全省联动
一是制定宣传工作方案。二是组织企业劳资人员参加市局举办的学习培训班,培训骨干进行宣讲。三是全面开展《劳动合同法》“八进”活动。即“进企业、进工地、进乡镇、进社区、进广播、进报纸、进电视、进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