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的通知 - 政策 2017-04-11
劳社部函〔2002〕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规范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参加失业保
找到 个人缴费 相关内容1012条
劳社部函〔2002〕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规范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参加失业保
【导读】:近日,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公布。职业年金办法公布个人缴4% 什么是职业年金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今年就会缴纳,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
【导读】:社保频道提供人社部:正研究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免税政策有关的信息,导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日在年第四季度发布会上回答经济参考报记者关
南京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下调 记者昨日获悉,根据江苏省人社部门文件精神,从2013年8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南京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统一从3%下降为2%。 其中用人单位应缴纳的
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是多少? 国务院发布的《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
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怎么算? 国务院发布的《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
◆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申报。◆办理地点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简称“服务中心”)。◆办理时间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对外受理时间。◆设定依据1、《上海市城乡
一、受理范围1.具备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历史合并申请条件的个人。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参保人在市内多地参保缴费,有多个社会保险编号。 二、设立依据1.《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