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市区《就业失业登记证》丢失补办-失业保险常见问题 2017-04-06
1、服务对象 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后,出现证件遗失或损毁的人员。 2、办理材料 (1)证件丢失声明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2寸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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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对象 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后,出现证件遗失或损毁的人员。 2、办理材料 (1)证件丢失声明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2寸彩
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居住地服务和管理试点的街镇,劳动者可在居住地办妥登记手续后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本地户籍失业人员请携带一张2寸照片、户口簿、身份证、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领失业金的需提供《常州市失业保险待遇核定表》。首次就业的
就业失业登记证是劳动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的凭证。企业招用的劳动者可在该企业工商注册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 自主创业、个体经营的劳动者以及其雇工可在经营所在地或常住地
答: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可以享受技能培训补贴,免费参加创业培训和职介服务。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对象,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加盖“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确认专用
1、服务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以下失业人员: (1)从各类学校毕(肄)业人员; (2)从各类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 (3)个体工商户
事项名称:《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 管辖范围:市区内 政策依据:《河北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河北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
一、项目名称: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二、办理依据:《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豫人社〔2011〕23号)。 三、报送材料: 1、普通类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