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今年第二次调整工伤伤残津贴 2017-04-21
近日,市社保局对351名一至四级工伤伤残职工调整加发了伤残津贴。这是今年内第二次调整伤残津贴,人均增加157.43元,增幅为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从2013年12月起补发,调整及补发金额于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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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社保局对351名一至四级工伤伤残职工调整加发了伤残津贴。这是今年内第二次调整伤残津贴,人均增加157.43元,增幅为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从2013年12月起补发,调整及补发金额于7
根据《关于2015年度调整我省工伤伤残津贴的通知》(粤人社发〔2015〕73号)的精神,我局为1月初在册的1-4级工伤伤残人员调整了伤残津贴,月人均伤残津贴从2358.48元增加到2606.05元
1月1日前发生工伤 一级伤残津贴每月不低于1370元 近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标准,新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 今年1月1日以前发生工伤的
日前,长春市下发通知,从保障工伤职工的基本权益出发,结合长春市实际,决定调整全市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标准。调整后的伤残津贴较调整前标准的最高增幅超过了85%。 2010年1月1日以前
昨天,市人社局公布了2011年工伤保险伤残津贴的调整细则。据了解,按伤残等级不同,伤残津贴将分别每人每月增加350元、330元、310元、290元不等。人社部门介绍,2011年本市工伤保险待遇是按照
4月1日起,上海市将调整三项工伤待遇标准,其中,2010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致残一级至四级的人员,享受的伤残津贴最高将增加300元/月。 东方网记者从今天下午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
河南省上调工伤保险待遇 伤残津贴最低1200元,历年来增幅最大. 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消息,我省全面上调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等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新调整
新《工伤保险条例》已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不仅扩大了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调整了工伤认定范围,并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上调。我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严格按照国家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