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额度是怎么规定的 2018-03-17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找到 公积金提取 相关内容5197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要求,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
缴存职工发生住房消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地址应当在职工本人、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 职工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租赁房屋应当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租多套住房的,只能就一套租赁
提取要件和额度 第十四条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出示住房公积金卡、有效身份证(符合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三款情形的除外)以及根据不同提取情形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
一、办理材料 1、单位介绍信、身份证; 2、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销售)合同》、不低于房款总额20%的付款凭证;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
济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主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日前,我市公积金管理部识破了一起骗提公积金行为,骗提职工也因此受到了处罚,5年内将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