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工伤员工追索工伤待遇 2017-01-13
无忧保社保案例资讯:1987年7月,柴某入职某厂工作。1988年6月17日,柴某作业期间受伤。柴某不知道自己受伤是可以认定工伤的,治疗之后,就开始上班了。单位没有为其申请工伤认定,也没有给柴某任何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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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忧保社保案例资讯:1987年7月,柴某入职某厂工作。1988年6月17日,柴某作业期间受伤。柴某不知道自己受伤是可以认定工伤的,治疗之后,就开始上班了。单位没有为其申请工伤认定,也没有给柴某任何工伤待遇。
自动离职可否享受辞职、离职或被辞退的待遇离职与辞职没有本质的区别,从以前的规定看,一般是指尚未丧失劳动能力的干部由于某些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在用人单位
离职与辞职没有本质的区别,从以前的规定看,一般是指尚未丧失劳动能力的干部由于某些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在用人单位供职,需要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要求,经批准
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266号)第8条的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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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因工死亡的,发给丧葬费,并根据死者供养直系亲属人数的多少,按月发给一定数额的抚恤费,直至被供养者失去受供养的条件时止;因病死亡的,发给丧葬补助费,并根据死
国家和社会为年老不能劳动和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提供的生活保障,主要是退休金。凡具备一定工龄条件的职工年老退休后,可以从国家或企业长期领取退休金。工退休年龄的规定是: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