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调至1174元 2016-11-01
获悉,从2009年7月1日起,省会用人单位在申报工伤保险缴费时,月最低缴费工资基数(60%)将由原来的1000元上调到1174元;月最高缴费工资基数(300%)将由原来的4998元上调到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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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获悉,2013年度太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三项社保缴费基数公布。其中,在职职工以上年度12月份个人缴费工资的110%为基数计算缴费。 太原市城
昨日,广州市地税局提醒,从2013年1月起至6月缴费比例恢复至2012年6月各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缴费比例,即按规定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1.5%。今后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工伤保险是五险一金的一部分,是单位为我们缴纳的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的原因而发生受伤的情况时,我们可以获得相应补贴的一种保险形式。它保障了我们在受伤或生病时发生费用、或是因受伤或生病而暂时失去劳动
根据原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布的《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细则》(闽劳社文〔2004〕353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3部门《关于〈福州市城镇职工生育
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基数如何确定?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和支付待遇计发基数问题的通知》(冀劳社办[2005]17号)文件规定: 一、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
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和支付待遇计发基数问题的通知》(冀劳社办[2005]17号)文件规定: 一、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
用人单位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用人单位以上一年度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月平均总额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计算。 单位和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