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专员侵吞保费逾50万被禁止从事保险工作4年 2018-02-21
保险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私自侵吞客户保费,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之余,还禁止他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保险行业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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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私自侵吞客户保费,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之余,还禁止他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保险行业相关工作。
刘女士通过业务员尹某办理了一份理财投资保险协议,但是尹某却私自退保,并将保险金取走。刘女士为维护自己权益,将保险公司起诉至北京市西城法院。
保险营销员以职务之便,私自办退保手续,将客户213万元的投保费取出。昨日,刘某因涉嫌挪用资金罪在渝中区法院受审。
买保险本是图个安心、放心,但今年已经70多岁的退休教师胡老师,买保险却买出个烦心事。保险推销员承诺6年返还本金,可合同上的时间却是72年。
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宋某不到1年半时间,挪用团体保险退保费用于炒股及购买私车牌照,共计挪用资金530余万元之巨。日前,静安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宋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那天,吴康成像往年一样,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淅川支公司交纳所投保险的保险费,不料,保险公司告诉吴康成,联系他签保险合同的业务员姬天有已经离开单位,去向不明!
今年2月份,71岁的市民郝先生前往王官庄附近的一家银行存款。让他意想不到的是,这笔存款最后竟然变成了保险。
近日,遂川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将郭某挪用资金案移送该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至此,这起历时近5年的挪用资金案宣布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