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证明材料有哪些 2018-03-26
提取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帐户内存储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二)离休、退休、死亡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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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帐户内存储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二)离休、退休、死亡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重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在职职工提取: 单位在职职工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 非销户提取 受理地点 主城区: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 1.渝中办事处(渝中区、大渡口区、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一)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办理销户提取? 答:退休;死亡或宣告死亡;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户籍迁出本市;户籍不在本市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
第五条 除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外,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要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所在单位不欠缴住房公积金。 第六条 除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封存、本人及配偶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提取职工本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 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
一、住房消费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3、租赁住房自住 二、非住房消费类 1、离休、退休(退职);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