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游途中摔骨折 保险公司该不该赔偿? 2018-03-03
近日,福州阮小姐致电本报968111热线反映,她母亲报名参加宁德交通旅行社推出的九寨沟之旅,途中摔骨折,除保险公司理赔外,她还花费了1万元,旅行社却说自己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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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州阮小姐致电本报968111热线反映,她母亲报名参加宁德交通旅行社推出的九寨沟之旅,途中摔骨折,除保险公司理赔外,她还花费了1万元,旅行社却说自己没责任。
南京溧水胡女士的丈夫徐某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购买了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已经连续买了十多年。
记者近日获悉,开封某旅游公司与一保险公司的承运人责任险保险合同纠纷案,经法院审理现已终结。
张先生给儿子明明(化名)买了保险,其中有重大疾病险,但是孩子病了保险公司却拒赔,理由是对“等待期内因导致重大疾病的相关疾病就诊”不予理赔。
运输公司的货车在高速公路上突然起火,导致车辆损坏,由于起火原因不明,保险公司以不属于“自燃损失险”拒绝赔偿。
车辆进水后,保险公司以合同中约定“发动机进水后发生的损坏,属于责任免除的范围”为由,拒绝赔偿维修费。
9日,市内一保险公司将一张51万元的支票交给了我市一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为去年7月溺水身亡的投保人余女士还清了贷款买住宅的尾款。
机动车驾驶员杨某与电动自行车主郭某相撞后郭某受伤,杨某以身体不适需要治疗为由离开现场,致使郭某经抢救无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