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信阳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2017-06-22
为配合贯彻执行《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职工生育保险的实施意见》(信政〔2008〕80号),现将《信阳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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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贯彻执行《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职工生育保险的实施意见》(信政〔2008〕80号),现将《信阳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生育保险参保范围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驻驻的中、省属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参加市、县(区)生育保险。生育保险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衡阳县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审核通过,现予印发,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衡阳县城镇职工生育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生育保险基金筹集 第三章 生育保险待遇 第四章 生育保险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张家界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
各区、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单位、中央、省属驻益单位:现将《益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益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保健需要,均衡生育和避孕节育措施费用负担,根据劳动保障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经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并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同意(湘劳社函〔2004〕172号),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
椒江、黄岩、路桥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台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实施意见》已经市长办公室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台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