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失业人员定义及范围 2017-06-18
失业人员是指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男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六十周岁,女年满十六周岁、不满五十周岁,有劳动能力,没有职业或者没有经济收入,并要求寻找职业的人员。主要包括: 1.初中以上各类学校毕(结)业生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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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是指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男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六十周岁,女年满十六周岁、不满五十周岁,有劳动能力,没有职业或者没有经济收入,并要求寻找职业的人员。主要包括: 1.初中以上各类学校毕(结)业生未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时,应由本人按月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地点领取,同时应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失业人员因特殊情况当月不能按时领取的,应书面说明情况,经失业
一、用人单位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区(县)失业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审核享受资格。 二、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凡要求申领失业保险金
Q:我是本市人员,现在失业了,请问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A:本市城镇户口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领失业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及以上的;(2)非因
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程序和时限 1、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 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并且失业后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2、失业人员
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行业除外),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所得税,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1.持经劳动保障部门确认的下岗失业凭证和社区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向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提出申请。2.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所在其驻地和下岗失业人员所居住的社区张榜公示,经核实后,报县级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做好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以下简称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工作,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保障合理的医疗待遇水平,现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