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关于按2013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征缴社会保险费和计发社会保险待遇的通知 2017-08-05
琼人社发〔2014〕144号 关于按2013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征缴 社会保险费和计发社会保险待遇的通知 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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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社保发〔2014〕25号 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管理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参保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
张人社字〔2014〕144号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调整基本医疗、生育、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参统单位: 根据张家口市统
各县、区人民政府,察北、塞北管理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直属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冀政〔2011〕78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鉴于2013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尚未公布,而2014年7月1日起将进入新的社会保险年度,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14年6月30日以江苏省人民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14年6月20日经省政府第3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