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4年度南通市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2017-08-04
通人社规〔2014〕22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统计局统计,2013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7985元,我市城镇非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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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人社规〔2014〕22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统计局统计,2013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7985元,我市城镇非私
第一条 为切实保障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及时发放,根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立社会保险长期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省医保中心及电力、铁路分中心,省直各单位、部属驻榕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经省政府同意,
省本级各参保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 现将《福建省本级社会保障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做好社会保障卡使用宣传工作。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医保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为加强我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管理,规范经办服务工作,根据原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
桂人社发〔2014〕38号 各市、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统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努力实现全年增长目标的意见》(桂政发〔2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常政办发〔2014〕104号)精神,做好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特制订本实施办法,具体如下: 一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 现将《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冀人社字〔2014〕26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