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工伤职工配置(更换)辅助器具办事指南-工伤保险办事指南 2016-12-17
工伤职工需配置(更换)辅助器具的,到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配置(更换),由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填写《工伤职工残疾辅助器具安装申请表》(表八)并报社保局审核确认。 点击下载 《工伤职工残疾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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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需配置(更换)辅助器具的,到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配置(更换),由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填写《工伤职工残疾辅助器具安装申请表》(表八)并报社保局审核确认。 点击下载 《工伤职工残疾辅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为一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能力鉴定书出来后,由单位
1、服务范围:为工伤职工提供康复申请服务。参保单位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医疗(康复)机构签署意见后,到所属经办机构办理。2、办理地址(1)、办理机构: 市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窗口: 新
1、服务范围:其单位参加铜川市工伤保险且正常缴费的; 经核定并在铜川市工伤保险协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配置的费用。2、办理地址(1)、办理机构: 市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窗口: 新区齐庆路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医保
1、服务范围:居住在统筹地区以外的工伤职工,经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或者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委托居住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需要继续治疗的,工伤职工本人应在居住地选择一所县级以上工伤保险
无忧保资讯:近日,《苏州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正式出台,并将于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从市人社局最新了解到,《办法》对国家和省相关文件授权地方的条款、对工伤认定行政确认中的相关程序和证据材料、对工伤职工待遇等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无忧保资讯:日前,市政府印发了《苏州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江苏省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省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的。记者注意到,《办法》中明确和完善了工伤职工养老、医疗待遇规定;此外还明确了吴中、相城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认定工作。
【导读】:哪些人可以享受工伤职工供养亲属待遇?,哪些人可以享受工伤职工供养亲属待遇? 供养亲属,是指因公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