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标准 2017-02-14
昨天,西安市人社局下发通知,对全市工伤保险待遇进行调整,以后,1至4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月津贴将不低于2040元;5至6级伤残的工伤职工,不低于1651元。 这次调整,从10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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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西安市人社局下发通知,对全市工伤保险待遇进行调整,以后,1至4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月津贴将不低于2040元;5至6级伤残的工伤职工,不低于1651元。 这次调整,从10月1日起执行
案情介绍 2006年5月,杨女士进入上海一家教育后勤服务公司工作。2008年8月中旬,杨女士在工作时不慎摔伤骨折,后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2009年4月,杨女士伤愈后继续回原岗位工
近日,我市出台新政,上调工伤保险待遇。本次调整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调整的对象和范围是:2011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前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3月1日起施行的《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中首次明确,学生实习期间,由实习单位和学校缴纳工伤保险费,学生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相应待遇。 记者1日从发布会上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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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3月16日从宝鸡市人社局了解到,宝鸡市根据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提高的实际,决定对全市企业工伤职工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工伤保险待遇、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以进一步保
为保障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西安市人社局决定对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进行调整,按照新的调整方案,1至4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增加210元;5至6级伤残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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