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陪老板应酬喝酒致胃出血人社局称不算工伤 2016-11-10
男子陪老板应酬喝酒致胃出血人社局称不算工伤 本报长沙讯今年25岁的刘强(化名),两年前在长沙毕业后进了一家公司从事营销工作。因为工作原因,刘强经常要陪老板外出应酬、喝酒。前不久,刘强陪老板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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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了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委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
据悉,今年年内,这些单位未参保的人员在发生工伤后补缴工伤保险费,可享受工伤待遇。 2012年度内,用人单位由于参保登记、缴费核定等原因未能按时参保缴费的,在此期间发生工
记者了解到,每年我市有不少涉及工伤保险待遇争议的案件,其中去年全市劳动仲裁部门受理的案件有384宗。“用人单位有法定义务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负责人表示
“我因不慎跌倒导致手腕脱臼,自己花钱到医院治疗。本想通过工伤认定报销医药费,但老板告诉我,因为没购买工伤保险,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我市某公司员工小刘很困惑,想确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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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加旺能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贯彻《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针对相关问题进行了一一答复。其中再次明确: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