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工伤保险待遇单位不必支付?工伤保险知识 2018-02-13
1、评残后护理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伤残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如被确认为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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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残后护理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伤残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如被确认为需
1、停工留薪期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在职工发生工伤和伤残
4月7日,安徽省发布了《安徽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暂行办法》,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届时全省将实现统一缴费基数和费率、统一待遇计发标准、统一经办管理和信息系统、统一基金预算管理、统一基金调剂使用。
从市社会保险局获悉,全市2016年度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到位,符合条件的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月人均增加到1594.4元/月。 据了解,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
一、先进行工伤认定 将下列材料提交至社保局,拿到《受理通知书》,60天内,拿到工伤认定书。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伤亡人员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
《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并报经省人社厅、财政厅批准,我市2017年度工伤保险有关待遇进行调整。本次调整方案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市连续第14
日前,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了解到,我区工伤保险待遇再次提高,这将有利于更好地保障企业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的生活。至此,我区已连续3年统一调整全区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三项工伤保险待遇水平
记者昨天从深圳市社保局获悉,从7月起,随着社会平均工资上调,工伤保险中的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生活护理费、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上调了,两项待遇调整后的人均待遇提高幅度约为10.7%,目前两项待遇已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