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盘人社发[2015]51号) 2017-07-28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盘人社发[2015]51号 各县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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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人社函〔2015〕177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工作要求,
一、用人单位职工应当参加的社会保险有哪些? 用人单位职工应当依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按规定缴费后享受相关待遇。 二、用人单位
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条件有哪些? (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条件 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在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期间从事社会劳动的自雇人员
三、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参保? (一)灵活就业人员须携带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原单位中止社保关系的,另需携带《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表》),于每月1-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户籍或
事项名称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加申报核定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宁政发〔1995〕113号办事部门市人社局服务类型其他联系电话0951-555521
事项名称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减少申报核定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宁政发〔1995〕113号办事部门市人社局服务类型其他联系电话0951-555521
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保险具体要求? 本市城镇户籍自由职业者参加城保的办事告知 自由职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代为申报。申报资料包括: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