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养老保险信息修改、确认办事指南-养老保险办理 2017-04-11
办理机构:信息统计科 办理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 联系电话:0454-3986543 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档案或档案中心出具的档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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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信息统计科 办理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 联系电话:0454-3986543 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档案或档案中心出具的档案证明
1、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2、提供资料: 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单位或其遗属申领死亡待遇时,
1、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2、提供资料: 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单位或其遗属申领死亡待遇时,
社会保险参保登记须知 初次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并凭地方税务机关发出的《社会保险费登记通知书》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一、 项目名称:单位参加企业养老保险 二、 办理依据: 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2、《社会保 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20号)。
一、 项目名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二、 办理依据: 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
一、项目名称:机关事业单位单位参保申报 二、办理依据: 1、南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暂行办法(宛政〔 1995〕296 号); 2、南阳市机关事
一、项目名称:新参加工作人员参保 二、办理依据: 1、南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暂行办法(宛政〔 1995〕号); 2、南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