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事指南-养老保险办理 2017-04-11
一、 项目名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二、 办理依据: 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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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项目名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二、 办理依据: 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
一、 项目名称:单位参加企业养老保险 二、 办理依据: 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2、《社会保 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20号)。
社会保险参保登记须知 初次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并凭地方税务机关发出的《社会保险费登记通知书》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1、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2、提供资料: 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单位或其遗属申领死亡待遇时,
1、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2、提供资料: 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单位或其遗属申领死亡待遇时,
办理机构:信息统计科 办理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 联系电话:0454-3986543 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档案或档案中心出具的档案证明
办理机构:账户管理科 办理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 联系电话:0454-3986617 所需材料: (一)转入: 1、身份证或户口; 2、
部门名称 社保局 事项名称 退休死亡待遇核定及供养人员业务 服务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