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公积金办事指南 2017-07-28
办理要件: a、租住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 1、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房租支付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租赁协议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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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要件: a、租住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 1、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房租支付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租赁协议签
办理要件: 1、自有产权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或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2、与正规装修公司签订的装饰装修合同、装修概算书及首付款发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自行装修,提供工程预算表及所
办理要件: 1、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救助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所有权证(新建商品房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物业管理费收据
缴存职工家庭五年以上未发生住房消费类提取和办理公积金贷款,对宜昌市范围内拥有自主产权的自住住房进行基本装修时,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注意事项 1、职工家庭有
缴存职工家庭在宜昌市无自主产权住房,租住商品住房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 一、注意事项 1、租赁期内每年提取一次,夫妻双方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
缴存职工工资收入属于宜昌市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可以按年提取一年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中职工缴存部分用于家庭基本支出。 一、注意事项 1、职工家庭有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不能办理该提取业
宜昌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的缴存职工,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缴纳物业管理费。 一、注意事项 1、职工家庭有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不能办理该提取业务。 2、每年提取一次,每次提取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拥有自主产权的自住住房(房改房)时,可以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以及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50%的住房公积金。 一、注意事项 1、非缴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