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于天津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是如何领取 2017-06-18
天津市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按日享受生育津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后再次怀孕终止妊娠的除外)。 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工资数额除以3 0.4计算,低于平均工资的,仍按员工工资
找到 生育津贴 相关内容2370条
天津市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按日享受生育津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后再次怀孕终止妊娠的除外)。 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工资数额除以3 0.4计算,低于平均工资的,仍按员工工资
天津申请生育津贴需要复印件,并且统一以A4纸打印,申请生育津贴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本市医疗机构门(急)就医的全市医疗机构统一发票,异地就医申报须提供就医当地省级统一有效票据及医院等级证明;
天津户口社保不满一年但连续缴费9个月以上一般是可以领取相应的生活津贴,但是对于社保缴费不满一年的,不可以领取生育相关的医疗保险费用
记者昨日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维护参保职工生育保险权益,天津进一步调整了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计发标准,正常生育或妊娠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将享
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按日享受生育津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后再次怀孕终止妊娠的除外。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工资数额除以30.4计算。 (一)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享受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一、生育津贴的支付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
天津市生育保险金办理手续如下: 办理登记的手续: 一、妊娠登记 1、登记时限要求: 应于怀孕后10周内,到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妊娠诊断并开具《妊娠诊断证明》,于诊断后10日内,长期派
生育保险医疗费及生育津贴的一般规定: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