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遇车祸身亡 算工伤吗? 2017-06-25
)刚从湖南长沙到沈阳打工,上班的第二天,31岁的胡先生就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不幸去世。悲痛不已的家属认为,胡先生在上班途中遇车祸去世,应属于工伤,项目单位应对此负责。而胡先生与项目单位之间还有两层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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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从湖南长沙到沈阳打工,上班的第二天,31岁的胡先生就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不幸去世。悲痛不已的家属认为,胡先生在上班途中遇车祸去世,应属于工伤,项目单位应对此负责。而胡先生与项目单位之间还有两层包
市民吴先生咨询: 2010年12月31日,我妻子冯女士所在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到校外的酒店会餐。饭后,我妻子搭乘同事的摩托车在回家途中,与一辆无牌渣土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我妻子脑袋受伤,现在属于植物
市民张某在下班回家途中受伤,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工伤。可是用人单位认为张某下班后办私事转道回家,不算工伤。用人单位将相关部门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工伤认定。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从单位回家有三条路,他下班回家时
近日,重庆市秀山县人社局重新作出决定:王某下班路上遭遇交通事故身亡,认定为工伤。而此前,该局认为不构成工伤,理由是王某曾在下班途中闲聊1小时,延迟了回家时间。新的工伤认定决定,是在重庆四中院终审判决
吴某系某电子公司的职工。2011年12月20日,他未按公司规定的时间提前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当地人社部门认为吴某系在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属因工死亡,遂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蒋先生:我在南京一家外贸公司工作了三年多的时间,上周我驾车出差途中遭遇车祸,导致我的腿部骨折,交警也认定我承担全部责任,公司也不肯担责,请问我这种情况可不可以申报工伤? 律师解答:职工出差联系业务
下班途中,矿工杨先生驾驶摩托车遭遇车祸,却被告知不能算工伤,由此引发一场官司。小编9月3日从市五中法院获悉,由于杨先生事发时驾驶的是一辆无牌摩托车,妨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因此不能认定为
周末与领导外出办公事,在返回途中遇车祸身亡,但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为不是工伤,于是死者妻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4月12日,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撤销被告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