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 2017-06-16
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 《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已于2003年11月24日经市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 戴相龙 二OO三年十二月一日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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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 《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已于2003年11月24日经市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 戴相龙 二OO三年十二月一日 天津
一、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职工或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用人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自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
序号定点类型医院名称地址办公电话1职业康复天津市职工医院和平区大理道60号231263612职业康复同安医院南开区卫津南路66号239266593医疗康复天津市环湖医院河西区气象台路122号6036
序号定点机构名称地址办公电话1听力障碍专科医院河东区卫国道105号245651502天津市康复假肢厂和平区大理道60号231118193天津市天医医疗康复器具厂河西区解放南路406号28301654
1、用人单位逾期拒不缴纳工伤保险费或者擅自停止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地方税务机关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可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处以五千元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现将《天津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劳动保障局 市财
近日,我局组织召开全市工伤保险业务工作会议,市社保局副调研员唐建勇、市、区人社局及社保局工伤保险业务经办人员和相关科室人员等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2014年的工作情况,商议了2015年的工作
8月11-12日,为总结我市2016年上半年工伤保险业务工作情况,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同时也为了提升工伤保险经办人员的工作能力,市人社局和我局一起召开了全市工伤保险重点工作暨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