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帮妻子上班被车撞 法院:无劳动关系不算工伤 2017-06-26
当事人从未曾到环卫处领取过工资,亦未接受过被方安排管理,不受环卫处工作制度约束,其工作服也系其妻子所有,所以他与环卫处不存在劳动关系。重庆晨报永川读本讯(小编 郭发祥 通讯员 郑唐)苏大姐是名环卫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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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从未曾到环卫处领取过工资,亦未接受过被方安排管理,不受环卫处工作制度约束,其工作服也系其妻子所有,所以他与环卫处不存在劳动关系。重庆晨报永川读本讯(小编 郭发祥 通讯员 郑唐)苏大姐是名环卫工
王先生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没有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工作中不慎摔伤,无法正常工作。他要求企业赔偿。企业找各种理由推托。无奈,他到门头沟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咨询该怎么办? 调解员了解情况后告诉他,根据
一名女农民工在工作中不幸遇交通事故受伤,事后申请工伤待遇时,却因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无法确认而碰壁。为获工伤待遇,她将“东家”告上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双方存在劳动
14日,有农民工提出新的问题,在工地施工时,不慎受了工伤,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办理医疗保险,导致赔偿和医药费成了难题。 问题一:以没钱为由不开工资 农民工王女士反映,她的丈夫在一家彩钢厂打工
乔法官:我和弟弟都是2009年年底从山区里出来打工的。我在一家建筑企业工作,弟弟则与一家材料加工厂签了份两年期的合同。 今年4月,家里有事催我们回去。我俩约好一个月后一起回家。但是后来因我突然有急事
[案情] 原告朱某系某水泥预制场的业主,持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011年4月的一天,第三人虞某在水泥预制场清理拌浆机内的水泥结块时被掉下的水泥块砸伤右手,经医院治疗诊断为右手食指、中指不全性离断
案例:2009年9月,王某经熟人介绍到一家工厂工作,工作了五个月,工厂也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2010年4月的一天上午,王某在车间工作时,不慎将右手拇指严重挤伤,经与厂方多次交涉,赔偿问题未果,遂向当
[案情]2010年5月7日,刘某与某市一家橡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为2010年5月7日至2011年5月7日。2010年9月,刘某因有事要回贵州老家,提出辞职,但公司要求提交辞职报告,否则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