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保局分局可办理定点医疗机构变更


对于中断缴费参保人员,重新缴费参保的,定点医疗机构或首诊医疗机构的选择变更,可随时到各区(县)社保分局办理。乌鲁木齐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住址或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需变更已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或首诊医疗机构的,现在起至12月31日,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就近到各区(县)社保分局办理变更手续。
截至10月份的数据统计显示,乌鲁木齐城镇职工参保人员约75万人,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约30万人,城镇居民参保人员约56万人。
12月5日,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综合业务科相关人员提醒,变更一年一次,集中在12月份办理,其他时间暂停办理变更。参保人员办理变更手续时,需携带个人社保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如果参保人员记不清楚自己的选择,可以到各区(县)社保分局、定点医疗机构、街道及社区凭社保卡进行查询。
据悉,城镇职工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是本着就近就医的原则,可选择4到6家定点医疗机构,除急诊等特殊情况以外,其住院和门诊特殊慢性病,必须在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方可享受医疗报销待遇,否则不能享受。
新参保的人员,在办理参保手续时,定点医疗机构或首诊医疗机构的选择,可同时办理。对于中断缴费参保人员,重新缴费参保的,定点医疗机构或首诊医疗机构的选择变更,可随时到各区(县)社保分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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