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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宣传月活动12月启动

2017-07-25 08:00:03 无忧保

为进一步推进《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的宣传学习工作,为2008年1月1日两法的正式施行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11月12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通知,今年12月将在全国组织开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宣传月活动。记者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了解到,此次活   为进一步推进《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的宣传学习工作,为2008年1月1日两法的正式施行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11月12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通知,今年12月将在全国组织开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宣传月活动。

  记者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了解到,此次活动将围绕促进就业再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主题,充分动员和发挥有关方面的作用,开展多层次、广覆盖、深入持久的系列宣传活动,迅速在全社会掀起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的热潮,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统筹安排,精心组织,通过研讨会、培训班、专题讲座以及卫星远程培训等形式,多层次、有重点地开展两法的学习培训工作,使广大干部熟练把握两法的各项规定,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同时,要进一步强化主动工作的意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和组织做好企业和有关单位的两法培训工作。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通过现场咨询、在线访谈、上门宣讲等形式,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的基本内容、立法背景、立法宗旨和原则以及两法公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宣传政府部门、工会、企业、劳动者在促进就业再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解答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同时注重做好对用人单位的宣传工作,引导企业正确理解和解读两法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增强依法用工、守法诚信的自觉性。

  为使两法宣传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劳动保障部组织有关单位编写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百题问答,制作了两法宣传张贴画和辅导讲座光盘,并要求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国家“五五”普法规划中关于法律“六进”的要求,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单位、机关、乡镇、社区、学校,广泛开展送百题问答、送宣传张贴画、送辅导讲座光盘的“三送”活动,全面、准确地把两法基本知识送到社会各方面的手中,使之真正为广大群众所把握。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学习贯彻两法的积极性、主动性,劳动保障部将会同司法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和中心电视台,组织开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电视大赛。劳动保障部要求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和组织,按照自下而上、广泛动员、优中选优的方法,在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和劳动者中认真选拔人员组队参赛。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针对不同人群的需求,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各种媒介,运用车载电视、手机短信、宣传栏、宣传橱窗、户外广告等贴近百姓、通俗易懂的宣传形式,全面宣传《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知识,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普法宣传格局。

据悉,两法宣传月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劳动保障部要求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成立《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开展各项活动的具体时间、内容和要求。劳动保障部将在12月初举行《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并在12月中下旬组织开展两法知识电视大赛。(曲学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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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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