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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社保局称职工医保参保人可跨区参加居民门诊

2016-11-26 08:00:12 无忧保
昨日,南海社保局发布消息,职工医保参保人按180元/人/年缴费标准参加南海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其中,由职工医保基金支付每人每年120元外,个人缴纳60元,个人缴纳部分从其6月份医疗个人账户划拨时统一扣缴。为确保职工医保参保人纳入本年度居民门诊范畴,各单位应在6月25日前向地税机关缴足社保费用。   南海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去年开始,佛山开始实施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区享受居民基本门诊待遇,解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职及退休参保人的常住地或工作地或户籍地与参保地不一致的问题,因此今年南海区职工医保参保人可继续选择市内任一外区作为居民门诊待遇享受地,一个社保年度内只能选择一个区享受门诊待遇。   据了解,申报时间截至2015年5月27日,到参保或退休所在地镇行政服务中心的社保关系窗口办理,逾期不予办理。上一年度已办理跨区门诊申报的,逾期未重新申报则默认上一年度所选的居民门诊待遇享受地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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