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停工留薪期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
2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待遇的计算方法问: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原工资福利待遇标准以本人发生工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待遇.实际操作当中碰到这样的问题,计取这十二个月工资时是否连续采取,如果十二个月当中有一个月职工考勤不足一个月时,这个月要采取吗?在计算工伤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有何规定?回复:根据我的理解,原工资福利待遇标准以本人发生工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待遇是《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不适用于《工伤保险条例》,所以计发停工留薪期待遇不涉及你提到的问题。停工留薪期待遇应按照本人实际出勤可获得的工资福利待遇计发。顺便说一下,如按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计算的话,前十二个月应包括未满全勤的月份。
3工伤停工留薪期待遇标准
社会保险法解读:工伤停工留薪期待遇
工伤保险的目的之一是分散企业的用工风险。如果企业参加保险后,仍然要支付大部分的保险待遇,恐怕就不会对参保有很高的积极性。社保专家指出,《社会保险法》另一个比较显著的亮点就是增加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更好地保障了工伤职工的权益,并且能吸引更多的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
《社会保险法》将原本由用人单位负担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五级至十级工伤致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改为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社会保险专家说,“实际上,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获得的最大赔偿额就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将这一部分赔偿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可以大大减轻企业负担,也有利于职工及时获得赔偿。”
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待遇
4工伤保险对停工留薪期待遇及生活护理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工伤保险对停工留薪期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人员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保险对生活护理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工伤人员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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