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在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有的用人单位为了提高自己的效率,可能会解除劳动合同,这样是会给女职工造成极大的损失的。那么,如果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下面,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第一种方式,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行为无效,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至恢复履行劳动合同之日的工资及工资的25%的赔偿费用。
第二种方式,如果不愿意再在单位工作,则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我国法律对女职工孕期特殊保护的相关规定
2因工伤想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由于工伤的关系,有些劳动者在伤好了之后,不想要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工作,就会打算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同,让自己去找一个不容易给自己造成伤害的工作。那么,因工伤想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介绍了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因工伤想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1、工伤鉴定报告出来后,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按照用人单位的辞职流程办理即可;
2、劳动合同解除后,八级伤残的职工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
3、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3被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根据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确定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问:我所在的公司年前给我们下发了一份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公司称“经营严重困难”,并找员工谈话,答应按照每个人的不同情况,给予经济补偿。补偿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公司一次给清;超出5000元补偿金的,公司先给付5000元,然后和员工签个协议,半年后一次性付清。因为怀疑公司的诚意,我们大家不想签这个协议,想让公司尽快解决经济补偿问题,我们该怎么做?
还有,我们的合同还有两年才到期,这段时间我们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有一个工长工作10年了,去年他的合同已经到期,新的合同还没有签,他该怎么主张自己的权益?
律师解答:
公司的行为属于经济性裁员,但是经济性裁员必须符合实质性和程序性的规定,实质性的条件就包括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程序性条件必须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必须提前30日向
4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双方当事人订立劳动合同以后,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满足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的,用人单位才能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下面,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用人单位怎么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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