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员工不愿换岗遭解聘 公司侵权被判赔偿


重庆市万州区某公司实施内部人员调整,员工常小姐不愿调换工作岗位,公司以此为由强行与其解除,常小姐申请仲裁,公司不服仲裁结果起诉常小姐。日前,万州区人民法院对这一起劳动纠纷案作出判决,公司被判败诉,并向员工支付6018元。 2003年5月,常小姐应聘进
重庆市万州区某公司实施内部人员调整,员工常小姐不愿调换工作岗位,公司以此为由强行与其解除,常小姐申请仲裁,公司不服仲裁结果起诉常小姐。日前,万州区人民法院对这一起劳动纠纷案作出判决,公司被判败诉,并向员工支付6018元。 2003年5月,常小姐应聘进入万州一家电公司工作,并担任公司采购部助理一职。2005年5月,公司实施内部人员调整,并告知常小姐,因销售部门需要,希望调她到销售部门任助理,对此常小姐婉言拒绝。同日,公司便以不服从公司安排为由,强行与常小姐解除了劳动合同。 事后,常小姐向万州区申请仲裁,仲裁机构认为,公司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给予常小姐工资和经济补偿。该公司对仲裁不服,拒绝接受,并将常小姐告上了法庭。 万州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在常小姐没有做出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前提下,强行,违反了的相关规定,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院判决支持劳动部门的仲裁结果,判决公司支付员工常小姐替代通知期工资2000元和经济补偿金4018元。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