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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还是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


任x,男,在北京工作多年,从事高楼大厦的外墙清洁。任x于2012年9月受聘一家正规的保洁公司,当时该公司承包了菜户营地区x x小区(属高层小区)住宅楼的外墙清洁工作,该公司与x x小区物业公司签订了外墙清洁承包协议。2012年10月5日,任x的任务是对该小区5号楼进行外墙清洁,当任x从第十四层清洁到第九层时,保护任x的保险绳突然断裂,任x不慎从第九层楼跌落,被该楼一层护栏及电线挡了一下才落地,造成任x多处骨折及内脏严重损伤,最终任x经医生全力抢救捡了一命得以生还。事后经查保险绳是被第十二层用来保护护栏的铁皮割断的,另任x与该保洁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本案经任x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认定工伤,因任x无法提供其与保洁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最终当地劳动部门没有为任x认定工伤,在任x山重水复疑无路之时,任x找到了本律师,本律师经分析后以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最后法院判决支持了任x关于医疗费、陪护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抚养费、精神抚慰金等等诉讼请求,维护了任x的合法权益。本案的法律释解:在本案中,因任x与保洁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保洁公司也没有为任x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因此双方没有形成劳动关系,双方只是形成劳务关系,而劳动者在提供劳务时受伤害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因此本案获得了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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