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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人事争议案,仲裁怎判断?)

2017-01-02 08:00:13 无忧保
劳动关系-----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人事争议案,仲裁怎判断?)案情简介:民办学校生活老师时某在距离合同到期3个月时被学校辞退,仲裁以人事争议不予受理,起诉后学习过了举证期限提交证据称时某系考核不合格被辞退。争议焦点:1、法院是否应作为劳动争议受理?2、学校辞退有什么法律依据?裁判要点:1、本案属劳动争议。法律法规均未将民办非企业单位排斥在用人单位之外,且是否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受理,主要以用人单位是够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为依据,而非根据用人单位性质而定,时某不具有教师资格,其与学校签订协议,形成劳动关系,双方为履行劳动权利义务而发生的争议应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2、学校辞退无依据。学校以时某违纪、考核不合格为由辞退时某所举证据因未在举证期限内提交,时某又对此不同意质证,学校只能承担举证不力的法律后果。(以上仅供学习交流)

标签:   劳动争议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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