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区别
劳动关系----劳务与劳动关系区别


劳动关系----劳务与劳动关系区别(单纯出劳务,劳动关系无?)案情简介:曾某与环卫所签订《承包垃圾房管理协议》,垃圾房内废品由曾某收集,出售收入归曾某,环卫所每月收取100元管理费,承包期间,环卫所不负责工资、保险等,不久全区发生“非典”疫情,环卫所对此期间不能捡垃圾的曾某等承包人员每月发1200元补贴,曾某要求确认双方劳动关系。争议焦点:1、是否成立劳动关系?2、疫情补贴的性质裁判要点:1、双方之间不能认定劳动关系。是否自己承担经营风险是区分劳动关系和承包关系的一个重要因素,约定劳动者自行经营获得收入的合同更符合承包合同特征。双方合同明确环卫所不支付工资,曾某收益取决于劳动成果多少,具有风险性,这与劳动报酬具有本质区别,且环卫所无须承担用人单位所须承担的参加社会保险缴纳、工资支付义务,相反曾某还需向环卫所支付每月100元的管理费,故双方间仅为承包经营关系,非劳动关系。2、疫情发生后的补贴,系在疫情这一意外事件情况下,环卫所为维持承包关系的一种临时性措施,该补贴并非与劳动相联系,并不能视为工资,不影响双方间的承包关系性质。律师建议:对于以自己的技能、知识或设施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或服务,自行承担经营风险,与用人单位没有身份隶属关系,一般不受用人单位管理或支配的人员,应认定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