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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未报警 事后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2017-01-15 08:00:01 无忧保
7月29日讯: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司机和受伤者都未报警,这一举动竟然成为事后保险公司不予以赔偿的理由。灵武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驳回了保险公司的理由,让赔偿得以正常执行。 卸货砸伤人双方未报案 这事要从两年前说起。2014年10月13日,杨某某驾驶货车运送通风机至某储备库,在卸载通风机过程中,未将货车马槽关闭,导致通风机滑落砸伤王某某。王某某伤情经诊断为右侧髌骨骨折,经鉴定为九级伤残,住院治疗75天。 事后,双方就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未达成协议,王某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杨某某承担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7万余元。 庭审中,被告杨某某辩称,其在倒车过程中因王某某指挥不当,与车辆没有保持适当的距离,王某某有次要责任,承担损失的40%。 杨某某驾驶的货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但事发后,王某某、杨某某均未报警处理也未向保险公司报案,这让此案在审理过程中,出现了小插曲。 保险公司称非交通事故拒赔 杨某某驾驶的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过交强险,保险公司应该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付。但被告保险公司辩称,本起事故发生在储备库院内,非道路交通事故,不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且事故发生后未向交管部门及保险公司报案处理,无法核实事故的真实性及其损失,原告的损失已由其所在单位按工伤处理,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 法院认定其属交强险范围 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为王某某在本次事故中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该事故是否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杨某某在倒车过程中,操作不当,未尽合理注意义务,是形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杨某某应对本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杨某某认为王某某应当承担部分损害责任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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