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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

2017-02-13 08:00:02 无忧保
李孝征律师,咨询电话:15064154657    2007《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注:用人单位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也属于劳动关系的期间。    2013《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接受上岗前培训、学习的,劳动关系自劳动者参加之日起建立。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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