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欠发或者拒发劳动者报酬时 劳动者应当怎样维权

2017-01-11 10:28:39 无忧保

  无忧保社保案例资讯:原告霍某某诉被告龚某某、唐某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原告霍某某诉称,二被告系夫妻关系,为义乌市明达箱包厂业主。2012年4月,原告受被告雇佣,到义乌市明达箱包厂从事车工工作,双方约定报酬2000元每月。嗣后,原告一直在厂内尽心尽职工作。2012年6月,被告触犯刑法,被刑事拘留,导致原告6、7、8三个月的报酬未予支付。后由相关政府部门出面,将义乌市明达箱包厂的部分货物予以变卖,支付了部分报酬。2012年9月3日,经结算,原告共有1376.77元报酬未支付,并由被告妻子签字确认。原告认为,原、被告之间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被告理应按约支付报酬,现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二被告共同支付报酬1376.77元。

  被告龚某某辩称,我对原告起诉的事实没有意见。工资我会付的,但因我人在看守所,也没有钱,只能等我出来后再付。

  法院判决:原雇主支付劳动报酬

  本院认为:原告所诉事实,被告龚某某均予认可,且有证据证明,故其事实应予认定。义乌市明达箱包厂系个体工商户已注销,由此经营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经营人即二被告夫妻共同承担。原告现为被告提供的劳务,被告为原告支付的报酬,均应按双方约定履行。被告龚某某因触犯刑律应受刑事处罚,但并不影响原告依约向被告主张应得的劳动报酬。现原告主张的报酬,经被告唐某某签字确认、被告龚某某当庭认可。因此,原告的诉讼请求,合法有据,应予支持。被告唐某某经本院合法传唤拒不到庭,可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依法可缺席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龚某某、唐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支付原告霍某某劳动报酬人民币1376.77元。

  律师说法:劳动者报酬权依法受到保护

  第一,劳动报酬权作为一种私权利,其享有者即劳动者有支配和处分权。当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受到侵犯,劳动者本人不积极主张,他人和国家也爱莫能助。所以劳动者的维权意识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在劳动报酬的实现方面。

  第二,劳动者在实现其劳动报酬权时,国家法律的规定和保护是基础和保证。

  第三,合理的诉讼程序。程序过于繁杂、费用过于昂贵,使劳动者权衡利弊后,也会放弃其实现劳动报酬权。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劳动者为实现其劳动报酬权,有时在诉讼过程中所花费的,已经超过了其应得的劳动报酬。其权利的实现在经济上已没有价值。这是因为我国劳动争议是一裁二审制,程序比较多;劳动者因诉讼而增加的费用和损失,得不到补偿,致使诉讼成本过高,劳动者打不起官司;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经济上的不对等,明显处于弱势群体。制定出侧重保护劳动者的合理的诉讼程序,是劳动者实现其报酬权急需解决的问题。这一问题的解决,可以有利地促进劳动者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改善劳动者的人权状况,实现依法治国。

  在看完欠发或者拒发劳动者报酬时 劳动者应当怎样维权的介绍后大家是否对社保的了解又有了不同认识呢?还没有缴纳五险一金?没关系,很简单,找无忧保咯!作为你的掌上社保管家,无忧保现已覆盖全国80城!关注微信公众号“无忧保”,3分钟搞定你的社保缴纳问题。现在我们正在招城市代理,社保服务费每单最高享受60%永久返佣3000亿蓝海市场等待你挖掘。加入QQ群:248069515,客服热线:400-111-8900。


标签:   劳动者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