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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放弃社保 单位不报销生育费用合法吗

2017-02-14 08:00:01 无忧保
于晓虹我在一家服务公司做外联工作 我老家在湖北 是农村户口。上班不久 公司办公室主任找到我 得知我在老家已参加新农合保险 就跟我商量能否公司不给缴纳社保 由单位每月向我支付500元社保补偿金 我同意了。 目前我已怀孕8个多月 最近才知道公司未给我缴费的社会保险中包含生育险 听说不缴生育险就无法报销生小孩时的各种费用。我找到公司 表示会回老家生小孩 到时可能新农合会出一部分费用 剩余的我想让单位给报销 但公司不同意 让我自付。请问单位这么做合法吗 安慧敏您好 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您补缴社会保险 但同时您应当退还用人单位支付给您的社会保险补偿金。另外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 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及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 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的规定 您目前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之前的社保 并在用工期间持续为您缴纳社会保险 这样 如果您生产期间有正常的社会保险记录 您就可以依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了。 (王香阑)

标签:   放弃社保社保生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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