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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合同没办社保 受伤员工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017-02-20 08:00:01 无忧保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不办社保 职工因公受伤 哪些费用应由单位承担 昨日 新洲法院列举了一个实际案例 此种情形下 一碗都是公司的。 【保险案例】受伤员工没签合同没办社保 2010年2月 邱某到新洲某公司工作 双方未签劳动合同 公司也没给邱办理社保。 2011年12月11日 邱某在工作时右拇指被钢板夹伤送医 当月27日出院。出院医嘱全休3个月。去年5月8日 邱某再次住院治疗5天 出院医嘱全休2个月。伤愈后 因公司调整岗位 邱某自行辞职。 去年7月 某公司向新洲人民法院起诉 要求确认公司与邱某不存在劳动关系 法院判决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去年11月 邱某向新洲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今年9月16日 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为八级伤残。 今年6月20日 新洲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 某公司为邱某补办2010年2月至2011年12月期间的养老保险 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医疗费、交通费、工伤鉴定体检和鉴定费等 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某公司和邱某均不服 起诉至新洲法院。 【保险理赔案例分析】公司面临一揽子赔偿 法院认为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 邱某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某公司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由劳动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 邱某可向相关的有权机关申请处理。 工资方面 某公司应承担向邱某支付未签书面合同双倍工资的责任。因未办理邱某的工伤保险 某公司应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工伤待遇费用。 根据规定 职工因公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 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八级伤残为12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八级伤残为1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另外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残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 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邱某第二次住院的医疗费应由某公司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 在停工留薪期内 原工资福利不变 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此外 工伤鉴定费、交通费等费用亦应由某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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