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积分入学要拼社保工作年限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番禺区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出炉啦!昨日记者获悉,《印发解决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在番禺区接受义务教育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于2014年到期,番禺区对原办法进行了完善和修订,于今年1月重新发布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番禺区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原《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优先安排政策性照顾生等
新办法要求,教育部门每年依法完成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含通过“积分入户”家庭的随迁入户子女)的招生入学工作后,视公办学位剩余和分布情况,优先统筹安排以下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房地产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地段生、政策性照顾借读生。
居住满五年、社保满五年优先安排
对于不符合以上条件,但在番禺区居住并持有效居住证,并在居住地已办理计划生育登记、在广州地区有稳定职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外来务工人员,可通过参加积分申请入学。
据了解,番禺区申请积分入学将按照分批次方式分配学位。第一批次为,“省五年”优先。在番禺区居住并连续办理有效居住证满5年、在广州地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适龄子女优先获得公办学位分配。如因申请入学地公办学位不足,满足“省五年”条件的入学申请人未能入读志愿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将根据入学申请人在本批次的积分高低排序,与填报入学志愿相结合,统筹安排学位。不符合“省五年”条件的,为第二批次学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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